光票托收就是银行接受您的委托,并利用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,将境外开出的不能在境内办理贴现的票据及其他金融单据,邮寄给付款人,提示其付款并收回款项的服务。办理该业务需时较长,通常为30-40天。
光票的范畴:不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汇票、本票、支票、旅行支票、债券、存单、存折、现钞等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。
业务受理条件: 1.托人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,票据正本(票据抬头人应为委托人本人),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;如系代办,代办人除须提供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、委托人票据正本外,还须提供代办人证件,并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,银行核验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误,视作委托人授权代办人代为办理托收业务,且授权有效。
2.行对未曾受理过的或金额较大的金融单据,需向金融单据开立人查询有关付款要求,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托收申请,为此,有关查询费用需由您来承担。
3.票据背书应与票据抬头人一致,背书不可为私人印章。
4.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(包括金额、受益人、日期等)而引致退票,我行按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,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。
5.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单据丢失,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。
6.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,均由委托人承担,我行照实向您收取。
受理费用: 1.个人外币票据(除外币现钞以外的其他光票)按托收金额的0.1%,最低20元/笔,最高250元/笔,另收邮费;退票费10元/笔。
2.现钞托收按托收金额的0.5%,最低20元/笔,最高250元/笔,另收邮费。
中国银行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、办法办理以上业务。
引用页面: http://www.bank-of-china.com/cn/ ... egory=1098586854100
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站有如下说明:
票据托收
办理票据托收,您需要出示身份证和票据,如果有代办人,也需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,
一、托收期: 国内:通常为20天 港澳: 20天 美国境内美元:20天 其他: 45天
二、收费标准(邮费+手续费):
(一)邮费: 港澳: 5元/笔 国外: 10元/笔 (二)手续费: 因私 :按托收金额的1‰收取,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元,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元 因公 :按托收金额的1‰收取,最低不少于人民币50元,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托收期满后,您凭托收临时收据和身份证(代办人还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),即可办理转存或取款手续。 如遇国外银行退票,按国外银行实际收费金额交纳退票费,我行退票费每笔人民币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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